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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司法局阳春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标志石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2021-08-16 )

一、项目编号:HJ2021071417(招标文件编号:HJ2021071417)

二、项目名称:阳春市司法局阳春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标志石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宏业创美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30号

中标(成交)金额:7.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广东宏业创美广告有限公司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详见报价明细表      1批      详见最终报价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志伟 吴凤英 李孔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司法局     

地址:阳江市阳春市朝南路74号        

联系方式:薛小姐 19106628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662-770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662-77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