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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公安局永宁、合水派出所办公区及办案区改造监控、网络及公安网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0-12-23 )
项目概况
  阳春市公安局永宁、合水派出所办公区及办案区改造监控、网络及公安网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01 13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81-202012-00102-0131

项目名称:阳春市公安局永宁、合水派出所办公区及办案区改造监控、网络及公安网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01,145.20

最高限价(如有):501145.2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阳春市公安局永宁、合水派出所办公区及办案区改造监控、网络及公安网系统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两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监控与报警,对整个办公区进行全方位视频监控,可以通过电脑对摄像机控制、切换显示、数字录像采集、录像回放等功能,保证整个过程均有据可查,同时便于突发事件及早发现。办公、办案区区域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报警寻求帮助,便于办公区民警对报警进行处理。

(2)派出所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视频对办案区、办公区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进出办公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全程音视频录音录像,所有音视频录像存储需求符合公安机关相关要求,工作人员可对视频监控进行预览和回放,音视频回放支持进度条缩放,并支持滚轮控制,支持在时间轴上切换画面播放时间。

(3)本次建设的硬盘录像机、摄像机、审讯主机要无缝接入公安相关专用系统,在公安专网上的客户端能实现录像机预览、回放。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2  24 日至 2020 12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01 13 10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春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78号

   联系方式:0662-772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联系方式:0662-770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2-770102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