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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石望镇人民政府维修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标牌标识)
( 2020-10-21 )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受阳春市石望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阳春市石望镇人民政府维修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标牌标识)举行询价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
1 阳春市石望镇人民政府维修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标牌标识) 阳春市石望镇人民政府        一批 189909.58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需购买投标文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下午15:00止(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国税)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6. 购买标书登记表2份
       注:所有纸质文件须加盖公司红色公章;《购买标书登记表》可于本公司官网下载。
    六、采购人及代理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阳春市石望镇人民政府
   
  代理采购机构名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采购机构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
   代理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陈先生 0662-7701022。
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