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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委托异地有资质处置单位规范处置我市部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服务采购项目
( 2020-05-11 )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阳春市陂面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阳春市委托异地有资质处置单位规范处置我市部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2005-00153-0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委托异地有资质处置单位规范处置我市部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53,4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19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或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17表面处理废物的处置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本项目投标人危险废物年处置量达到3万吨(含3万吨)。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0512日起至202005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00515100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九、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51000分。

十、谈判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