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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C1—2地块专变设备采购安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11-08 )

项目概况

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C1—2地块专变设备采购安装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34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2023091414

项目名称: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C1—2地块专变设备采购安装服务

预算金额:904122.524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4122.52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2个日历天内。如因阳江供电局地调综合停电许可、天气和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可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货物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提供证明材料承诺函》)。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承诺函》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安装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机电类二级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9日  至 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34号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34号四楼开标室(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

4) 购买标书登记表2份。          下载地址http://ychjgs.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工业园        

联系方式:曾先生 0662-7707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34号四楼            

联系方式:陈生 0662-770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生

电 话:  0662-7701022